8月1日晚7时许,长沙市开福区北辰三角洲小区E3区天桥路段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故。一名21岁的年轻女性在途经该路段时,不幸被坠落物击中,经抢救无效身亡。记者次日走访现场时发现,事发区域已被警戒线围挡,物业人员正在维持秩序,警方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。
(事发地已经被围挡和警戒线围住。杨昱摄)
据附近商户回忆,事发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处置。遇难者父亲正在派出所配合调查,多位亲属也来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。死者伯父向记者透露,遇难侄女是一名网络主播,与父亲共同居住在该小区。事发时她正在外出散步,没想到遭遇不测。初步调查显示,坠落物可能是建筑物外墙脱落的水泥块。
针对此类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,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作出专业解读:
1. 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建筑物附属物坠落致人损害的,相关责任人需承担侵权责任;
2. 若难以确定具体责任人,可能涉及的相关建筑使用人需共同承担补偿责任;
3. 物业公司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也需承担相应责任;
4. 相关责任方在赔偿后,可向实际责任人追偿
目前,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这起悲剧再次引发社会对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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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三湘都市报
编辑 | 实习生 鲁炯岑
一审 | 杜振裕
二审 | 凃晓岚
三审 | 唐宏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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